高级职称评审专家推荐函相关介绍
四川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推荐函背景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职称评审工作需要,调整更新四川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特面向社会发函推荐专家。
推荐范围
全省各企事业单位、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商管理、企业管理、管理科学、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动经济、劳动关系等方向的专家。
推荐条件
- 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科学品德和职业道德。
- 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责任心强,能胜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能认真履行职责,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 能正确掌握和准确执行国家及该省有关职称政策。
- 具有本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取得相应职称3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 具有较深厚的专业基础理论和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承担过重大项目(课题)或解决过重大疑难专业技术问题;在本行业本专业领域内享有较高的声誉和知名度,解决本专业疑难问题能力强,其业绩为同行公认的专业技术人员。
- 年龄不超过65周岁,可适当推荐一定数量能力突出、表现优秀的中青年专家。2020年,已入选高评委专家库的人员不再重复推荐。
推荐和遴选程序
入库专家的遴选按照自愿申请、所在单位审查并公示、逐级推荐并报主管部门审核、高评委审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批的程序确定入库人员。其中,中直单位的推荐人员可直接由单位推荐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报送要求
- 材料要求:需报送单位推荐函、《四川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专家库成员推荐表》、推荐人员的获奖证书(限国家、部、省级证书)、专利评书、论文、著作目录的复印件1份(附于推荐表之后)、《四川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专家库成员推荐一览表》(需主管部门汇总),所有材料和复印资料需由各推荐单位审查并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推荐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 时限要求:请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主管部门于指定时间(2023年5月26日)前报送推荐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邮寄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电子版请发指定邮箱。
广东省工程系列技术经纪专业
推荐函背景
为确保广东省工程系列技术经纪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要求,需增补评委会专家库评审专家而发函。
推荐对象
广东省范围内从事技术转移转化研究、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技术转移转化运营专业领域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才。全省范围内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行业协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向评委会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人选。
推荐条件
-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科学品德和职业道德。
- 认真履职,公道正派,热爱职称评审工作,正确掌握并执行职称政策,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 具有较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理论和行业动态,在本专业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在科研第一线取得优良业绩。
- 身体健康,能正常参加评审工作,年龄一般在58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2024年3月31日)。
- 从事相关领域工作10年以上,并取得正高级职称3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
-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推荐。
推荐要求
- 推荐人数无限制,应优先推荐在本专业领域取得突出业绩的知名专家、担任专业学会学术职务的专家、优秀中青年专家等。
- 符合条件专技人员填写《广东省工程系列技术经纪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会专家库评审专家推荐表》并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推荐单位填写《广东省工程系列技术经纪专业高级职称评委会专家库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并在以上材料相应位置加盖公章。
- 各单位请于指定时间(2024年3月29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word版)和盖章扫描PDF版通过联系人邮箱或粤政易发送至评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