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南通农保报销政策主要调整如下:
一、门诊报销
-
普通门诊
-
起付标准:200-1500元(不同医疗机构有差异)
-
报销比例:
-
首诊医疗机构:50%
-
转诊至二、三级医疗机构:40%
-
-
特殊病种门诊(如精神病药品、白内障手术):
-
未成年/高校大学生:85%
-
其他人员:75%
-
-
-
门诊特定病种
- 包括精神类药品费用、白内障手术等,具体比例与门诊普通病种一致。
二、住院报销
-
起付标准
-
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中医院800元)
-
二级医疗机构:750元
-
一级医疗机构:500元
-
社区卫生机构:300元
-
-
报销比例
-
超过起付标准后:
-
三级医院:60%
-
二级医院:55%
-
一级医院:50%
-
-
累计起付次数 :
- 第二次及以上住院:按当次起付标准的20%递减计算
-
-
最高支付限额
-
按当地农村居民上一年度人均纯收入的8倍且不低于12万元确定
-
重大疾病补偿不受最高支付限额限制
-
三、其他重要调整
-
大病门诊
-
起付标准:17000元
-
报销比例:
-
17000-50000元:50%
-
50000-100000元:60%
-
超过100000元:70%
-
-
-
门诊统筹与家庭联动机制
-
个人账户养老金与基础养老金结合,体现社会公平
-
父母参保可带动子女参保
-
四、其他注意事项
-
免赔额 :医保内住院自付部分每次扣除8000元免赔额,最高报销100万元
-
门诊费用报销 :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报销60%,镇卫生院60%,二级医院40%,三级医院30
-
政策有效期 :2025年政策调整后,2017年参保人员可享受更高报销比例(如三级医院55%)
以上政策综合了门诊、住院及特殊病种报销,具体执行以南通市医疗保障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