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蚌埠市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政策调整,住院报销比例如下:
一、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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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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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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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县级医疗机构: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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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市属)医疗机构: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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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省属)医疗机构: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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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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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段(5万元内)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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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段(5万-10万元)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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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段(10万-20万元)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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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段(20万元以上)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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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 全年最高报销30万元
二、特殊人群优惠政策
-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 :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如三级医院65%),取消封顶线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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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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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外定点医疗机构费用按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标准增加0.5倍报销(如市三级1050元起付线,报补比例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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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费用报销比例由55%调整为60%,特门由70%调整为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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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保障
- 市域内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门诊费用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60%,年度限额180元
四、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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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下调 :如市一院起付线由800元降至700元,报补比例由70%提高至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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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统一 :基本医保与大病医保合并后,全年最高报销30万元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调整内容,特殊群体请关注政府官网最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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