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浙江绍兴最新医保政策,大病医保门诊报销比例有所调整,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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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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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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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医疗机构: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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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基层医疗机构90%,其他医院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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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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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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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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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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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在基层医疗机构70%,其他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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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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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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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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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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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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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自付超过2.5万元部分 :大病保险基金报销70%,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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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自付超过8万元部分 :大病保险基金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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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住院 :三级甲等医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最高83%,结合大病保险可达90%左右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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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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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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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三级医疗机构1200元,二级及以下800元,基层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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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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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二级及以上人员,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至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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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重点优抚对象,门诊慢性病按4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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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药品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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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用药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65%,年度限额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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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药品费用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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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政策综合了门诊、住院及慢性病保障,显著提高了困难群众的医疗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