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新农合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和费用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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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村中心卫生室
报销比例 60%-80% ,处方药费限额10元,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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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 40%-70% ,门诊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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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报销比例 30%-40% ,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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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报销比例 20%-30% ,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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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基数 :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基准,设起付线(如乡镇卫生院100-300元、县级300-500元等)和封顶线(如每年10万元-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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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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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6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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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院: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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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及以上医院:5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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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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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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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超过5000元起,分段补偿,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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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化疗等特殊病种,补偿年限额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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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家庭账户 :
- 每年40元起封顶,按人均4人计算,2008年天门市平均每户年账户资金仅40元,难以覆盖常规门诊费用。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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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报销比例可能因政策调整,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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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和特殊病种(如癌症、尿毒症)可享受更高报销比例或免起付政策。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5年最新政策及天门市实际情况,供参保人员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