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的三胎补助政策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 生育保险待遇:
- 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在市内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产检,产前检查项目范围内的医保费用按 100% 报销,不设起付额,不设最高支付限额。在市内任何一间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生三孩,包括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及诊治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等产生的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保费用按 100% 报销,不设起付额,不设最高支付限额。若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满 12 个月的,按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一次性支付,顺产 3000 元,剖宫产或多胞胎 4000 元;若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在 6 个月至 12 个月之间的,按以上定额标准的 30% 支付。
- 生育津贴待遇:生育三孩的女职工,若所在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参加中山市生育保险,并持续按时足额缴费,且生育符合国家及中山市计划生育政策,可领取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的计算与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及产假天数紧密相关。2020 年 7 月 1 日起,中山市的生育津贴拨付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及时按规定足额支付不低于生育津贴的工资给参保职工,当用人单位支付参保职工的原工资标准低于生育津贴时,生育津贴与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奖励增加的产假(如省规定 80 天奖励假)或者看护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发放工资,参保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
- 一次性生育补助金:自 2024 年 9 月 6 日消息称,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符合条件的家庭生育三胎可获得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10000 元。
- “妈妈岗” 政策补贴:中山市出台《关于大力推行 “妈妈岗” 就业新模式的若干措施》,从社保补贴、培训补贴、税收减免等 8 方面制定 18 条措施。企业设置并申报劳动合同用工 “妈妈岗” 岗位,可获得每月 300 元 / 人的社保补贴和每月 100 元 / 人的岗位补贴,为生育三孩的女性提供了更灵活的就业选择和一定的经济支持。
广东省的三孩支持政策还包括产假延长等福利。顺产产妇可享 178 天假期(含 80 天奖励假),难产者增加 30 天,多胎生育每孩另加 15 天。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补助政策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和变化,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获取最新和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