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阳市职工医保政策规定,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一、退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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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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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累计缴费年限满30年(含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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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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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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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情况需同时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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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费年限满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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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达到上述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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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达标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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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缴费 :未达到最低年限的职工需继续按在职职工政策缴费至规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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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缴 :可一次性补缴至规定年限,费用标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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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工 :按上年度河南省平均工资的8%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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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以上年度河南省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8%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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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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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 :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可视为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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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特殊规定 :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累计缴费满30年(含20年实际缴费)可停缴
以上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