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阳市职工养老保险领取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领取条件
- 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从2025年1月1日起,男职工和原法定退休年龄为五十五周岁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四个月延迟一个月,分别逐步延迟至六十三周岁和五十八周岁;原法定退休年龄为五十周岁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二个月延迟一个月,逐步延迟至五十五周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缴费年限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年限:从2030年1月1日起,将职工按月领取基本金最低缴费年限由十五年逐步提高至二十年,每年提高六个月。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不满最低缴费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延长缴费或者一次性缴费的办法达到最低缴费年限,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 领取材料
- 户口簿;
- 第二代居民;
- 不同领取情形,还需相应提供以下材料:企业职工退休人员:经审核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基本养老金通过受托银行划入指定的账户。城乡居民退休人员: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需及时携带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到所在村(居)办理待遇领取申报手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参保人可以持经办机构发放的银行卡到指定金融服务机构领取。
- 领取标准
- 城乡居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注:具体基础养老金按当地政策实行。
- 基础养老金:全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 个人账户养老金: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从本人个人账户中支付;不足支付时,从社会统筹基金账户中继续支付。
河南省南阳市职工养老保险领取标准涉及领取条件、领取材料和领取标准等方面。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领取标准可能会随着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因此建议关注最新的相关政策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