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布了《关于 2025 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对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进行了扩围和优化。以下是一些主要内容:
- 汽车
- 报废更新:个人消费者报废 2012 年 6 月 30 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 年 6 月 30 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单台补贴 2 万元、购买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单台补贴 1.5 万元。
- 置换更新:个人消费者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乘用车并购买乘用车新车的,给予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支持,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单台补贴最高不超过 1.5 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单台补贴最高不超过 1.3 万元。
- 家电:继续支持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等 8 类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将微波炉、净水器、洗碗机、电饭煲等 4 类家电产品纳入补贴范围。个人消费者购买上述 12 类家电中 2 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 15%;1 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 20%。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 1 件(空调产品最多可补贴 3 件),每件补贴不超过 2000 元。
- 数码产品: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等 3 类数码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 6000 元),按产品销售价格的 15% 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 1 件,每件补贴不超过 500 元。
- 家装消费品:加大对个人消费者在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过程中购置所用物品和材料的补贴力度,积极促进智能家居消费等。补贴品类、标准、限额和实施方式由有关部门指导各地区结合实际合理确定。
- 电动自行车:各地区要进一步完善补贴实施细则,优化补贴方式,简化操作流程,加强市场监管,加快推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对个人消费者交售用于报废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新车的,给予以旧换新补贴;对交售用于报废的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新车的,可适当加大补贴力度。
山西省和甘肃省也发布了各自的 2025 年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对国家政策进行了细化和补充。例如,山西省对家电换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家装厨卫等都有明确的补贴标准;甘肃省则针对居家适老化改造出台了补贴方案,补贴对象为在甘肃常住、有居家适老化改造需求的 60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家庭,补贴标准为不高于实际销售价格的 30%,每户补贴总金额最高不超过 2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