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最新政策,下岗职工退休年龄的规定如下:
一、退休年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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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固定工及下岗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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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为劳动合同制前参加工作、2001年12月22日前下岗失业的原固定工,退休年龄为 50周岁 (即1995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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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为2001年12月22日前下岗失业的国有企业工人,退休年龄同样为 50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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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 若为劳动合同制前参加工作、2001年12月22日前下岗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为 50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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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退休年龄
- 女职工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工人)或55周岁(干部)。
二、特殊工种与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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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岗位或技术岗位 :若50周岁前在管理(技术)岗位工作满5年且45周岁后仍在岗,退休年龄为 55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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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要求 :计算退休年龄时,视同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即可。
三、政策实施时间
- 以上规定自 2025年2月1日起 正式实施。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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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进式延迟退休 :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将逐步延迟至58周岁(原50周岁),但需满足缴费年限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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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缴费年限 :逐步提高至20年,2030年起每年增加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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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计发月数调整 :新规明确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避免因退休时间变化导致养老金计算失衡。
建议符合条件的职工提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认具体适用条件及养老金计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