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保的报销额度因地区、政策和个人情况而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报销额度和比例的信息:
起付线和报销比例
- 一般人群: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通常为统筹地区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左右,支付比例不低于60%。
- 困难人群(如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返贫致贫人口):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并取消最高支付限额。
具体报销比例
以北京市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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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群:
- 起付线为30404元。
- 起付标准以上(不含)部分累加5万元(含)以内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0%。
- 超过5万元以上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0%,上不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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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人群:
- 起付标准降低50%。
- 起付标准以上(不含)部分累加5万元(含)以内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5%。
- 超过5万元以上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5%。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一般人群:年度最高支付限额通常为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
- 困难人群: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连续参保激励
自2025年起,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后,每连续参保1年,参保人可享受连续参保激励,每年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1000元,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所在统筹地区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
新农合大病报销比例
以铜陵和鹤壁为例:
- 0-4万元:报销比例通常为85%,部分地区可达到90%。
- 4-8万元:报销比例一般为90%。
- 8万元以上:报销比例可达到95%,但通常设有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如15万元或25万元。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报销额度和比例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专业人士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