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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增付金额 不属于 自费,而是医保基金与个人共同承担医疗费用的一种机制。具体说明如下:
一、医保增付金额的定义
增付金额指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患者仍需个人承担一定比例的费用。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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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负5% :医保支付95%,个人自费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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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负10% :医保支付90%,个人自费10%。
这种机制通常用于支付医保目录内但费用较高的项目(如部分高端检查、特殊治疗等),通过调整自付比例来平衡医保基金与患者的负担。
二、与自费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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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增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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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本身在医保支付范围内,但医保按约定比例支付后,剩余部分由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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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某三甲医院检查项目原价1000元,增负5%后,医保支付950元,个人自费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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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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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完全不在医保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如自费药品、进口器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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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使用甲类药100元,自负12%即12元;使用乙类药100元,自负20%即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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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费用构成补充说明
医疗费用通常分为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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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统筹基金支付 :覆盖医保目录内项目(如起付线以下、按比例报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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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付 :包括起付线以下、医保目录内自费比例(如甲类药12%、乙类药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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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费 :医保目录外项目及自费药品等。
增付金额属于 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但通过调整自付比例实现基金与患者的风险共担。
四、法律依据
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明确医保的保障范围及个人责任。
综上,医保增付金额是医保基金与个人按比例分担的费用,不属于完全自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