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缴费标准和缴费途径 :
-
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政府补贴670元/人。
-
缴费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至12月31日,不再延期缴费。
-
新生儿出生90天内缴费,自出生之日起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90天后参保缴费,自参保缴费之日起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医保基金不追溯支付。
-
困难群众在非集中缴费期缴纳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自缴费之日起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医保基金不追溯支付。
-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缴居民医保 :
- 河南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为本省范围内参保的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费。
- 待遇等待期 :
- 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原则上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参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缴纳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
- 门诊统筹及生育保险政策 :
-
就医结算范围扩大,参保居民在县域内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实行自主择医、直接结算、按政策报销。
-
报销比例提高,普通门诊统筹政策范围内费用在乡、村(社区)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不设起付线,支付比例为60%;在县级(含一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按次设定,每次50元,一天(自然日)内在同一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多次就诊的负担一次起付线,支付比例为50%。年度支付限额由原来的260元提高至280元。
-
大学生门诊统筹政策优化,大学生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费用支付比例为80%;其他级别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参照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待遇执行,年度支付限额由原380元提高至600元。参保大学生异地就医住院实行全国免备案政策。
- 保障范围 :
- 扩大保障范围,部分罕见病的治疗药物被纳入医保目录,一些先进的医疗技术和诊疗方法如微创手术、靶向治疗等也被纳入报销范围。
- 报销比例和起付线 :
-
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费用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70%,二级医疗机构60%,三级医疗机构50%,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降低10%,异地未转诊人员支付比例降低20%。
-
特殊疾病门诊政策内报销比例,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85%,二级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75%,三级医疗机构65%,起付线500元/年。
- 连续参保激励机制 :
-
自2025年起,对连续参保4年以上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自第5年起每连续参保1年,提高大病保险报销额度3000元。
-
对当年医保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
这些政策的实施旨在提高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减轻患者及其家庭的经济负担,并鼓励连续参保缴费,增强医保制度的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