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 成员要求:至少5名发起人,其中农民占比不低于80%
- 章程要求:需制定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章程
- 住所要求:需提供合法经营场所证明(自有产权或租赁合同)
二、申请材料
- 基础材料:
-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 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 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 身份证明:
- 法定代表人/理事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 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
- 成员身份证明(农民提供户口本/身份证,企业提供营业执照)
- 经营场所证明:
- 自有房产需提供产权证明,租赁房产需提供租赁合同及产权方证明
- 特殊材料:
- 业务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需提交许可证(如食品经营需《食品经营许可证》)
- 民族事务需提供蒙文翻译效果图(如适用)
三、办理流程
- 名称核准:
- 通过"蒙速办"平台或线下窗口提交名称预审
- 名称需符合"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规范
- 材料提交:
- 线上:通过内蒙古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提交电子材料
- 线下:携带材料至旗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 审批流程:
- 市场监管、消防、税务等部门并联审批(约15.5个工作日)
- 涉及公众聚集场所需通过消防检查(3-7个工作日)
- 领取执照:
- 审批通过后,现场领取或邮寄纸质营业执照
- 同步完成税务登记(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
四、注意事项
- 全程可线上办理,但需完成身份核验
- 简易注销需提交《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 变更/备案事项需提交对应修改文件
- 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政策要求
办理渠道:
- 线上:内蒙古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117.161.154.157:7011/psout/)
- 线下:各旗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注: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调整,建议办理前通过0472-12345政务服务热线确认最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