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职工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因医疗机构级别、是否在职以及具体医疗项目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详细的报销比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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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 在职人员: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60%,三级医疗机构报销50%。
- 退休人员: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70%,三级医疗机构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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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门诊
- 恶性肿瘤放疗、化疗、镇痛治疗等:个人参加职工医保一档和二档均可享受相应报销,具体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疾病类别和治疗方式有所不同。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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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
- 在职人员:一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90%,一级医疗机构90%,二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87%,二级医疗机构87%,三级医疗机构85%。
- 退休人员:一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95%,一级医疗机构95%,二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95%,二级医疗机构95%,三级医疗机构95%。
- 备注:职工基本医保支付限额4万7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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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保
- 起付标准:统筹基金支付超过4.7万元。
- 最高报销限额:50万元/年(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100%)。
重庆市职工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因多种因素而异,参保人员应根据自身情况合理选择医疗机构,并了解相关报销政策,以确保能够享受到应有的医疗保障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