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31日,长兴县天然气价格体系如下:
一、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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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机制
终端销售价格采用“气源综合价格+配气价格”的联动公式,联动周期与浙江省能源公司结算周期同步。- 气源综合价格:燃气企业采购的全部气源(含税)加权平均值及管输费用;
- 配气价格:城镇燃气管网配送环节的固定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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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价格调整
- 2022年11月至2023年3月供暖季,非居民用气最高销售价格为4.619元/立方米;
- 2020年4月曾阶段性调整为3.00元/立方米。
(注:最新气源价格需结合当期市场谈判结果动态调整。)
二、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
- 现行价格
居民用气价格未在近期公开调整,仍沿用原定价标准。2006年批复的居民生活用气含税价格为2.52元/立方米,但后续政策可能更新。
(注:搜索结果未提供2023年后居民用气的具体调整信息。)
三、其他相关管理
- 价格联动机制修订程序需经燃气企业提交采购数据、政府部门审核后公示执行;
- 燃气企业可在最高限价范围内与用户协商具体终端价格。
四、服务与监管
- 燃气工程规划与建设需符合专业规划,配套安全设施实行“三同时”原则;
- 价格监管由发改部门负责,市场监管部门监督不正当竞争行为。
综上,非居民用气价格实施动态联动机制,居民用气价格相对稳定,具体执行以政府最新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