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25年农机补贴政策延续2024-2026年实施方案框架,主要涵盖以下内容:
一、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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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周期
政策执行至2026年,覆盖全省农业生产主体,优先支持粮油作物单产提升的农机装备。 -
补贴范围
- 以国家补贴机具种类为基础,结合本省需求动态调整,重点纳入大马力、高端智能农机及补短板机具(如北斗辅助驾驶设备)。
-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等传统农机仍为核心补贴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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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 轮式拖拉机:按马力分档,200马力及以上四轮驱动拖拉机补贴35500元,动力换挡机型补贴更高(如160-180马力动力换挡机型补贴41900元)。
- 其他机具:具体补贴额通过《补贴额一览表》公示,首批补贴标准已于2024年11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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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
补贴资金由省级统筹分配至各县,优先保障老旧农机报废更新需求,剩余资金用于新机购置。
二、农机报废更新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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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对象
农民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如合作社、农业企业)。 -
补贴条件
-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需主要部件齐全,身份信息可追溯;未达报废年限但存在安全隐患的可申请提前报废。
- 个人年度限补2台,组织限补5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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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构成
包含报废补贴和更新补贴两部分,资金从各县农机购置补贴总额中划拨。
三、监管与服务
- 强化省、市、县三级监管,严控机具鉴定、核验等环节。
- 推动农机全产业链协同,加快智能绿色农机研发应用。
注:政策细则可通过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官网或属地管理部门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