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发20231号文件是《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完善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和执行工作机制的通知》。该文件旨在进一步完善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和执行工作机制,确保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顺利实施,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保障参保人员权益。
文件背景与发布机构
文件背景
- 政策背景:文件发布于2024年12月10日,旨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制度的深入实施。
- 政策目标:通过完善集采机制,确保药品和医用耗材的质量和供应,降低医疗费用,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发布机构
- 发布机构: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
- 文件编号:医保发〔2024〕31号。
文件内容要点
进院使用
- 督促医疗机构尽快完成进院工作:地方在各批次集采执行第3个月起开展排查梳理,确保中选药品和耗材及时进入医疗机构。
- 鼓励多种医疗机构参与:鼓励村卫生室、民营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参加集采,方便群众就近购买中选药品。
使用管理水平
- 完善内部考核和薪酬制度:医疗机构应完善内部考核办法和薪酬制度,合理使用中选药品,避免无正当理由开具高价非中选药品。
- 强化处方点评:在处方点评中加大对集采品种的点评力度,对不合理大量使用高价非中选药品的科室和医生予以定期通报。
结余留用政策
- 结余留用资金分配:对国家和省级集采节约的医保资金,各地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医疗机构结余留用激励。
- 结余留用资金的拨付:结余留用资金计算要以医疗机构报量为基准,并统筹考虑实际使用量予以拨付。
监测考核
- 健全常态化监测机制:动态监测中选品种、医疗机构的采购进度、采购量占比情况,确保集采政策有效执行。
- 考核结果应用:对未完成约定采购量或非中选产品采购比例超过规定要求的医疗机构,视为考核不合格,并采取相应措施。
供应保障
- 省级层面会商机制:健全省级层面的集采工作会商机制,畅通沟通渠道,会商处置供应不足、配送不及时等问题。
- 替代药品选择:明确中选药品持续稳定供应的具体要求,合理选择其他替代药品的例外措施。
协同监管
- 推进行业综合监管:协同推进行业综合监管,研判“带金销售”等不正之风线索,对无故不按规定优先使用中选药品的医疗机构采取提醒教育、约谈、通报等措施。
文件实施日期与影响
实施日期
文件自2024年12月10日发布,具体实施细节自2025年1月1日起逐步落实。
政策影响
- 提升药品供应效率:通过完善集采机制和监测考核,确保药品和医用耗材的稳定供应,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 降低医疗成本:通过集中带量采购,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减轻患者和医保基金负担。
- 规范医疗行为:强化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和处方点评,避免不合理用药和过度医疗,保障医保基金安全。
文件解读
重点措施解读
- 确保中选药品和耗材进院:通过督促医疗机构尽快完成进院工作,确保中选药品和耗材及时进入医疗机构,保障临床用药需求。
- 提升中选药品和耗材使用管理水平:通过完善内部考核和薪酬制度,强化处方点评,合理使用中选药品,避免无正当理由开具高价非中选药品。
- 结余留用政策:通过对医疗机构的结余留用资金进行激励,鼓励医疗机构合理使用中选药品,提升医务人员薪酬待遇。
- 监测考核:通过健全常态化监测机制,动态监测中选品种和医疗机构的采购进度,确保集采政策有效执行。
- 供应保障:通过省级层面会商机制和替代药品选择,确保中选药品和耗材的稳定供应,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 协同监管:通过推进行业综合监管,研判不正之风线索,对无故不按规定优先使用中选药品的医疗机构采取提醒教育、约谈、通报等措施。
医保发20231号文件通过完善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和执行工作机制,确保药品和医用耗材的质量和供应,降低医疗费用,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文件的实施将有助于规范医疗行为,保障参保人员权益,推动医疗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