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的规定,上市公司季度业绩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需及时进行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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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同比变动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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扭亏为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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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为负值
具体要求:
- 若季度业绩满足上述任一条件,公司需在 4月15日前 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公告。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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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规定适用于上市公司整体业绩, 不区分季度 (如前三季度业绩增长50%无需单独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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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季度业绩未达预告条件,公司仍需在 定期报告(如一季报)中披露完整信息 。
案例参考:
某公司2022年一季报净利润同比增长52%,因未在4月15日前发布预告,导致市场关注度下降,后续需在定期报告中说明情况。
综上,季度业绩超50%属于必须预告的情形,公司需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