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卡异地家人共享的流程和相关政策已经有所更新。以下将详细介绍如何办理医保卡异地家人共享,包括条件和步骤。
办理条件和步骤
必备条件
- 近亲属需参加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如果被共济人在外省市参保,则暂无法通过家庭共济使用北京市参保人的个人账户。
- 需进行备案: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或“京通”小程序办理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备案。
办理步骤
线上办理
- 登录“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进入“医疗保障个人网厅”界面,点击左侧菜单栏的【我要办】模块,选择【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维护】功能。
- 查看承诺书,勾选【本人承诺添加的共济对象身份真实有效!】,点击【确定】按钮。
- 点击【添加共济对象】按钮,输入共济对象信息,点击【下一步】按钮,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
- 通过支付宝或微信“京通”小程序,搜索并进入“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模块,点击“添加共济对象”,输入身份信息后点击“确定添加”。
线下办理
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各区经办机构窗口办理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备案。
异地就医使用注意事项
使用医保电子凭证
- 异地就医时使用电子医保码结算,不再校验是否开通了异地就医个人账户使用权限,均可使用个人账户直接结算。
- 如果使用社会保障卡异地就医,需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开通异地使用个人账户权限。
报销流程
- 异地就医医疗费用报销需携带身份证、医保卡、异地就医申请表等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医保中心进行异地就医备案。
- 备案成功后,在异地就医时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医疗费用可以直接结算。
跨省共济的最新政策
跨省共济范围
- 自2024年12月起,全国范围内医保个人账户实现跨省共济,参保职工可以在任何地方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
- 北京市参保人可以在津、冀区域内所有定点医药机构住院、普通门诊就医、购药等,直接结算相关医疗费用。
实时结算
北京市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可以在异地备案统筹区开通跨省直接结算业务的定点医药机构使用医保个人账户直接结算相关医疗费用。
北京医保卡异地家人共享的流程包括在线上或线下办理共济备案,满足一定条件后,家庭成员可以在异地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2024年起,医保个人账户实现跨省共济,进一步方便了参保职工在异地使用医保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