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东莞市居民医保的缴费时间表如下:
集中缴费期
- 时间: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0日
- 待遇享受:足额缴费后,从2025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中途缴费
对于以下七类人员,符合政策规定可以中途参加居民医保:
- 1.困难人员: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资助参保的困难人员,以本年度月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从身份标记当月至本年度末剩余月份的居民医保费,自完成参保登记、做好身份标识之日起享受待遇。
- 2.新生儿:出生后6个月内办理参保的,以本年度月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从出生当月至年末剩余月份的居民医保费;新生儿从出生到办理参保缴费时跨两个医保年度的,需一次性缴纳出生当月至当年度末剩余月份的居民医保费以及按年足额缴纳第二个年度的居民医保费,从出生之日起可追溯待遇。新生儿出生6个月后至一周岁以内办理参保的,以本年度月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从参保当月至年度末剩余月份的居民医保费后,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待遇。
- 3.职工医保中止手续的人员、新迁入本市户籍人员、中途转入本市就读学生、刑满释放人员、退役士兵等:一次性缴纳从参保当月至年度末剩余月份的居民医保费,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待遇。
缴费标准
- 个人缴费:526元/人·年(43.83元/人·月)
- 财政补助:670元/人·年
缴费方式
1.以村(居)民委员会或就读学校为参保单位的:统一由所属参保单位代收代缴
2.以个人身份通过线上渠道参保的:可使用【粤税通】或【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线上自主申报缴费或为他人缴费
参保注意事项
- 线上参保渠道:微信【粤医保】小程序、【广东医保个人网厅】、【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等。
- 线上停保渠道:登录微信【粤医保】小程序,选择办理暂停参保业务。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