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缴纳了社保但未办理或携带实体社保卡的人员,仍然可以正常就医并享受医保报销待遇,但具体报销方式需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一、报销方式及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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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支持医保统筹账户的地区)
若就诊医院已接入医保直接结算系统,无需社保卡也可通过医保统筹账户直接报销费用,但需提前确认医院是否支持该功能。 -
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推荐)
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关注“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申领“医保码”后直接使用;
- 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绑定亲情账户并激活电子凭证。
就医时向医院出示电子凭证扫码结算,适用于全国联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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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报销(需垫付后提交材料)
若无法直接结算或使用电子凭证,需先垫付医疗费用,之后携带以下材料到参保地医保部门申请报销:- 门诊病历、住院发票、费用清单等医院证明材料;
- 身份证或临时社保卡(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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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临时社保卡
向当地医保中心申请临时社保卡(有效期通常为两个月),持临时卡就医可享受直接结算。新卡下发后需归还临时卡方可激活正式卡。
二、注意事项
- 报销范围限制:仅限医保目录内的药品、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费用,自费部分不予报销。
- 医保生效时间:首次参保需连续缴费满3个月后,第四个月起生效。
- 急诊特殊处理:急诊费用可全额垫付后按手工报销流程办理。
三、建议
- 尽快办理实体社保卡: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照片等材料至社保卡服务站申领,避免后续报销不便。
- 绑定电子凭证备用:通过官方渠道激活医保电子凭证,作为实体卡的有效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