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固废分为 一类 和 二类 ,主要区别体现在危险特性和管理要求上:
一、分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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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一般固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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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且经国家规定的鉴别标准(如GB 5086、GB 5085、GB/T 15555)判定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工业固体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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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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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安全利用或处置,不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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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利用率较高,例如粉煤灰、煤矸石、废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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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一般固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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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但经鉴别标准判定具有危险特性(如有毒、有害、易燃、易爆、腐蚀等)的工业固体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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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点 :
- 处理不当可能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影响,需采取严格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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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管理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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贮存与填埋 :
两类固废在贮存、填埋等环节有不同要求。一类固废可按普通工业固废管理,二类固废需执行更严格的污染控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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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技术 :
二类固废需采用焚烧、固化、生物处理等特殊技术,以防止危害扩散,而一类固废可采用常规物理、化学处理方法。
三、常见分类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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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一般固废 :
矿山尾矿、废石、粉煤灰、普通工业废纸、皮革边角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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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一般固废 :
含重金属的工业废料、酸碱类废液、易燃易爆废弃物等。
四、法律依据
我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是主要分类依据,明确将工业固废分为这两类,并规范了相应的管理要求。
通过以上分类,可有效实现固废的差异化管理,降低环境风险,推动资源循环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