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育儿假执行细则已经明确,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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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天数: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三周岁以内,父母双方每年均可享受十日育儿假。
- 育儿假不可叠加使用。若有两个以上子女同时在三周岁以内,父母双方每年均只能享受十日的育儿假,直至最小的子女满三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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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休方式:
- 育儿假按周年计算,以子女周岁作为计算年度。例如,子女于2021年5月1日出生,那么自2021年5月2日至2022年5月1日子女满1周岁之前,父母双方可以各休10日的育儿假;2022年5月2日至子女满2周岁之前,父母双方又可以各休10日的育儿假,以此类推,直至子女满3周岁。
- 在同一计算年度内,育儿假可以拆分请休,原则上不超过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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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待遇:
- 用人单位需完善用工管理规章制度,明确育儿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工资待遇应通过加强工资集体协商,与职工协商一致后确定,并签订集体合同。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按照奖励假、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标准支付育儿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且育儿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不得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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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假证明材料:
- 用人单位可在规章制度中明确职工请休育儿假所需材料,如《广东省生育登记凭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父母满六十周岁的一方的身份证信息等。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由职工提交符合休假条件书面承诺的方式,简化休假需要提供的材料。
- 职工休假时需乡镇(街道)卫生健康工作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乡镇(街道)卫生健康工作机构应积极协助,及时出具。
广东育儿假执行细则已较为完善,从假期天数、请休方式、工资待遇到休假证明材料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确规定,旨在保障职工的育儿权益,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和社会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