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详细步骤
一、申报前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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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准备
- 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销项和进项)
- 进项税额抵扣凭证(如海关进口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等)
- 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用于数据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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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电子税务局
- 进入“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一般纳税人适用)”。
二、选择申报模式
系统根据业务复杂度自动匹配以下模式,也可手动切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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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式申报
- 适用场景:业务简单,系统自动预填开票数据并计算税费。
- 操作:核对税款所属期、预填数据,可修改未开票收入后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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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录式申报
- 适用场景:需补充未开票收入、进项税额转出等部分数据。
- 操作:直接修改销售额、进项税额等字段,复杂调整需切换至填表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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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式申报
- 适用场景:业务复杂或需全面修改数据。
- 操作:手动填写主表及附表(如附列资料一、二等)。
三、填写申报表具体流程
(按顺序完成以下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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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情况填写
- 附表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 按税率/征收率分类填写“开具专票”“未开票收入”等列。
- 附表三(服务、不动产扣除项目):仅适用差额征税纳税人。
- 附表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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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额填写
- 附表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 填报认证相符的专票、其他扣税凭证(如通行费电子票据)。
- 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表(如适用)。
- 附表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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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额抵减填写
- 附表四(税额抵减情况表):填报加计抵减、税控设备费用抵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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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表填写
- 汇总附表数据,核对“一般项目”“即征即退”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等。
四、数据核对与提交
- 发票数据核对
- 点击“一键读取”或手动刷新发票数据,核对系统采集的进销项发票信息。
- 校验与提交
- 点击“提交申报”,系统自动校验。若提示错误需返回修改;无误后确认提交。
五、税款缴纳
- 申报成功后,通过电子税务局线上缴费(支持三方协议扣款),或线下至指定银行缴纳。
六、后续处理
- 更正或作废:未缴款前可作废申报;已缴款需通过“申报更正及作废”模块调整。
- 汇算清缴:年底前完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注意事项
- 所属期与签名:确保“税款所属时间”“填表日期”准确,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 特殊业务:即征即退、减免税等需单独列示,避免与一般项目混淆。
- 系统兼容性:不同地区电子税务局界面略有差异,以本地系统指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