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参保地未开通门诊直接结算,但就医地已开通时,参保人员仍可通过以下方式就医并报销:
一、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查询参保地开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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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并打开“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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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首页“异地就医”按钮,进入异地就医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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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门诊查询”→“试点地区门诊开通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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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就医地省份或统筹地区,查看是否开通普通门诊直接结算服务。
若参保地尚未开通,需持续关注国家医保局官方信息发布渠道,部分地区会逐步开通。
二、其他报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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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自费后报销
若参保地未开通,需先自行垫付医疗费用,回参保地后通过常规渠道申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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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其他城市医保
若参保地有异地就医备案功能,可备案后使用其他城市的医保进行直接结算。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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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备案 :若参保人未在就医地完成备案,需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或参保地渠道办理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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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余额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时,需补缴费用后再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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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报错处理 :若遇系统报错,可联系参保地经办机构电话反映问题,或等待系统修复。
建议优先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查询参保地开通进度,以规划就医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