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填写需按步骤规范操作,具体如下:
一、基础信息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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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款所属时间
填写申报所属的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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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
填写当天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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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
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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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的小类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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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名称
填写单位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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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与生产经营地址
分别填写税务登记证件地址和实际生产经营地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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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及账号
填写开户行名称及结算账户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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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注册类型
根据税务登记证件类型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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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填写可联系的常用电话。
二、主体申报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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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额与税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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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 :包含视同销售、价外费用等应税行为,需填写扣除项目前的不含税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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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项税额 :取自财务系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方发生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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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额 :取自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平台认证的本期进项发票合计(不含税金额+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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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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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项目 :除即征即退项目外的征免税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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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征即退项目 :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货物/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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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累计 :一般项目列为本月数之和,即“本月数”列的累加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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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附表与减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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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填写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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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 :本期进项税额明细(需与专用发票认证平台数据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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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 :本期销项税额明细(取自开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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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三) :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无数据则留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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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四) :免税销售额及免税额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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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填报享受减免税政策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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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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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表格需与财务系统数据一致,差异需在申报前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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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无进项或销项数据,对应栏次需填写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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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报流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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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增值税申报”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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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指引填写主表及附表,注意勾选已认证的发票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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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对所有数据后提交申报。
五、公式验证
附加税(如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计算公式为:
附加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适用税率
需在申报时在附表或备注中体现计算过程。
以上步骤综合了多个权威来源,实际填写时需结合企业具体业务类型和税收政策调整。若遇复杂业务,建议咨询税务机关或专业会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