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异地门诊报销政策因参保人备案类型、就医地区等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主要信息:
备案类型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一般指异地居住、生活、工作 6 个月以上的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长期异地居住人员等。
-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转诊转院人员、自行外出就医人员、回户籍地治疗人员以及因出差、探亲、旅游等临时在外就医人员。
报销政策
- 省内异地门诊报销:
- 临时外出就医:部分地区如济南,省内跨市临时外出就医的职工医保参保人不降低报销比例;居民医保中的少年儿童和成年居民住院、门慢报销比例降低 10 个百分点,门诊统筹报销比例与在本市就医一致。威海参保人临时外出就医的,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个人首先负担 10%,剩余部分按威海市同级别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政策报销。
- 异地长期居住: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的参保人,在备案地就医,享受与在参保地就医相同的报销比例。
- 跨省异地门诊报销:
- 临时外出就医:济南的职工医保参保人跨省临时外出就医报销比例降低 10 个百分点;居民医保中的少年儿童和成年居民住院、门慢报销比例降低 10 个百分点,门诊统筹报销比例与市内就医一致。
- 异地长期居住:办理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备案的职工参保人,在异地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费用参照参保地待遇政策执行。如青岛市规定,“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省内跨市、跨省住院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享受与本市就医相同的医保报销比例。
报销流程
- 直接结算:参保人在备案有效期内,凭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或身份证到异地已开通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执行就医地医疗机构就医流程和管理服务规范,医疗费用可直接联网结算,参保人只支付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医保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支付。
- 手工报销:因各种原因未能联网结算的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费用,可于年度结束后申请一次性手工报销。参保人可通过线上渠道如 “爱山东” APP 或当地医保局官网的 “网上办事” 办理手工报销申请,也可携带医院收费病历、有效票据、费用清单等相关材料到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线下手工报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