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西根据民政部等部门的指导意见,调整了最低生活保障(低保)标准,以提高保障水平,确保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以下是详细的调整情况。
2024年广西低保新标准的总体情况
科学动态调整机制
- 动态调整机制:广西民政厅联合多部门发布了《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强调低保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应科学、规范、公开透明。
- 测算依据:城乡低保标准的确定和调整主要以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基础,依据客观、方法科学、程序严谨。
量化比例
- 城市低保标准:各设区市城市低保标准按照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0%—40%确定。
- 农村低保标准:农村低保标准按照上年度当地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40%—50%确定。
其他社会保障标准的衔接
- 最低工资标准:低保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等其他社会保障标准合理衔接,确保低保标准的科学性和公平性。
- 其他救助标准:低保标准与低保边缘家庭收入标准、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收入标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等统筹衔接。
具体地区的低保标准
南宁市邕宁区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81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6800元。
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
城市低保标准为A类470元/人·月,B类420元/人·月,C类390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为A类350元/人·月,B类270元/人·月,C类220元/人·月。
贵港桂平市
城市低保标准为A类每月660元/人,B类每月550元/人,C类(C-1)每月370元/人;农村低保标准为A类每月380元/人,B类每月350元/人,C类每月230元/人。
新旧标准的对比
城市低保标准
例如,北海市2024年将城市低保标准从1000元/人/月提高到1011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从567元/人/月提高到595元/人/月。
农村低保标准
例如,南宁市邕宁区2024年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6800元,与2023年保持一致。
申请条件和流程的变化
申请条件
- 居住地申办低保:持有外省户籍的家庭在本自治区居住一年以上的,符合条件的可以向居住所在地申请低保。
- 重病重残人员:将原低收入家庭的重病重残人员明确为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
申请流程
- 简化流程:明确了家庭成员的认定、按单人户纳入低保的情形、家庭收入的计算办法、家庭财产的认定办法等。
- 财产认定:对车辆的规定适当放宽,普通两轮、三轮摩托车不再作为限制范围;家庭拥有车辆后发生重病、意外事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小型机动车辆不作为限制范围。
2024年,广西在低保标准的确定和调整上,更加注重科学性和规范性,通过动态调整机制和量化比例的设定,确保低保标准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负担能力相适应。同时,通过简化申请条件和流程,进一步提高了低保制度的可及性和公平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