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低保发放标准因地区和城乡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城市低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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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邕宁区:每人每月8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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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金城江区:A类低保对象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720元,B类对象补助标准从每人每月4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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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A类470元、B类420元、C类3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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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桂平市:城市低保A类每月660元/人、B类每月550元/人、C类(C-1)每月370元/人。
农村低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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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邕宁区:每人每年6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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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A1档500元/人·月、A2档410元/人·月、B1档310元/人·月、B2档290元/人·月、C1档220元/人·月、C2档160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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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桂平市:农村低保A+类每月380元/人、A类每月350元/人、B类每月250元/人、C类每月230元/人。
总的来说,广西各地的低保标准存在一定差异,且可能会随着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建议关注当地政府公告或咨询当地民政部门以获取最新、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