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低保户的每月补助金额因地区和家庭类型而异。以下是广西各地低保户的具体补助标准和相关政策信息。
广西低保户的补助标准
城市低保补助标准
- 南宁市: 城市低保A类每人每月685元,B类390元,C类235元。
- 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 城市低保A类每人每月470元,B类420元,C类390元。
- 贵港桂平市: 城市低保A类每人每月660元,B类550元,C类370元。
农村低保补助标准
- 南宁市邕宁区: 农村低保每人每年6800元。
- 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 农村低保A类每人每月350元,B类270元,C类220元。
- 贵港桂平市: 农村低保A类每人每月380元,B类350元,C类230元。
申请低保的条件
基本条件
-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
特殊群体
- 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 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的家庭成员。
- 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补助发放时间
一般流程
- 申请: 由户主通过村民委员会向居住生活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 初审和审核: 村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入户核查和民主评议,公示初审结果,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 审批和发放: 县级民政部门审批通过后,发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保障金领取存折。
新规调整
自治区民政厅印发了新的《最低生活保障审核认定操作规程》,进一步放宽了低保申请的部分限制条件,明确了家庭成员认定、家庭收入计算、家庭财产认定等内容。
广西低保户的每月补助金额因地区和家庭类型而异,城市低保补助标准普遍高于农村低保。申请低保需满足一定的收入和财产条件,具体流程包括申请、初审、审核和审批。自治区民政厅的新规进一步简化了低保申请程序,放宽了部分限制条件,以确保更多困难家庭能够享受低保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