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最新政策,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津贴标准与发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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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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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发放 :自1995年起,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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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奖励 :2011年后入选人员,一次性发放20000元,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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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周期
- 每两年评审一次,具体评选时间由中央财政安排。
二、选拔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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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求
- 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取得突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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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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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然科学研究中,需取得开创性成果或重大科学价值,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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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技术研究开发中,需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技术突破,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或经济效益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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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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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健
- 享受二级医疗保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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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待遇
- 聘任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享受相应职级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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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持
- 津贴由中央财政专项拨款支持,标准随政策调整(如2011年前后标准为2万元)。
四、选拔范围
- 领域扩展 :从最初仅限自然科技领域,扩展至包括高技能人才(如一线工人)在内的更广泛群体。
五、历史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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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金额 :1994年前的津贴标准为每月100元,后多次调整至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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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金额 :早期一次性奖励为5000元,后提高至2万元。
六、申请流程
- 由个人申请,经单位推荐、专家评审、中央批准等程序,具体流程需参照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新通知。
以上信息综合了国务院及相关部门发布的政策文件,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申报条件或流程,建议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