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特定门诊病种的报销限额根据病种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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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门特:包括恶性肿瘤(放疗)、血友病等10个病种,这类病种不单独设置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而是直接计入参保人参保期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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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门特:自2024年1月1日起,对23个二类门诊特定病种提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其中地中海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骨髓纤维化、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的透析治疗)等5个病种,以及肾脏及骨髓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病种,其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根据政策规定执行。例如,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的透析治疗)年度支付限额为2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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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门特:自2024年1月1日起,对高血压病、糖尿病、冠心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乙型肝炎、脑血管疾病后遗症、具有假体心脏瓣膜、慢性肾炎等8个病种单独确定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在辅助就医点就医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根据病种不同从3000元至4500元不等。
总的来说,东莞医保政策对于特定门诊病种的保障力度不断加大,旨在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并提高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参保人应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合理利用医疗资源,确保自身健康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