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的社保可以在佛山使用,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异地就医备案相关人群
-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在东莞参保,退休后回原户籍地居住或在佛山定居并且户籍迁入佛山的人员。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近期拟在或已在佛山同一地区连续居住生活半年以上的东莞参保人员。
-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东莞用人单位派驻佛山工作的人员。在校学生寒暑假或因病休学期间,回到户籍所在地佛山,以及在佛山分校学习、实习期间,比照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 异地转诊人员:经东莞市内定点医院同意转往佛山医疗机构就医的人员。
备案方式
- 线上办理: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粤医保和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等线上渠道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 线下办理:可到东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前台办理。
备案后待遇
- 住院待遇:备案成功后,在佛山已接入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的医疗机构住院,长期异地定居(工作)人员、急诊人员可按东莞同级定点医疗机构待遇标准支付,长期异地就医转院人员按东莞转院人员待遇标准支付。
- 门诊待遇:长期异地定居或工作人员在佛山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基本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基本医疗基金支付比例参照东莞市内社区门诊转诊就医比例,限额实行年度管理,每年调整。同时患有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且已申请门慢门特并在佛山选定医疗机构就诊的(后续开通高血压、糖尿病),按东莞门慢门特病相关规定支付。
无需备案情况
东莞参保人到广东省内就医,拿着社保卡或证明身份的资料就能在省内近一千家联网医院直接报销,出院时只需交自费部分。但备案之后报销会更高,建议能备案尽量备案。
参保人在佛山就医时需选择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可通过 “粤医保” 小程序查询。同时,要确保自己的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处于正常状态,以便顺利进行就医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