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最新政策,西藏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如下:
一、工资薪金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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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征点
月收入(扣除“三险一金”后)超过 5000元 的部分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全年累计收入(即年收入)超过 60000元 (即每月5000元×12个月)才需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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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表
采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分七级,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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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36,000元: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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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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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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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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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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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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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960,000元: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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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附加扣除
可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具体扣除标准需参考国家最新规定。
二、其他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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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月费用扣除标准为 7,500元 (一、二类地区),三类地区7,900元,四类地区8,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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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报酬、稿酬等
每次收入不超过17,500元时,减除费用3,500元;超过17,500元时,减除20%的费用。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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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扣除 :捐赠金额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全额扣除,超过部分不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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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若政策后续调整,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
以上信息综合了自治区财政厅及国家税务总局的官方文件,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