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中国重要湿地名录包含国际和国家两个层级,具体如下:
一、国际重要湿地名录
根据《湿地公约》要求,中国境内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的湿地共64处(内地63处、香港1处),其中黑龙江省有9处典型代表:
- 南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兴凯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三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友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东方红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珍宝岛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洪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宝清七星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2022年后新增小微湿地类型,鼓励符合标准的湿地进一步纳入名录。
二、国家重要湿地名录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分批次发布名录,目前总数达58处:
- 2020年6月公布首批29处,包括天津北大港、河北南大港、浙江漩门湾、福建闽江河口等;
- 2023年11月新增29处,如内蒙古乌梁素海、上海九段沙、云南千湖山、西藏班公错等。
典型新增案例包括:- 云南剑湖湿地:记录鸟类271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鸟类5种;
- 青海都兰湖:高寒荒漠区湿地生态系统的代表。
三、港澳台地区湿地
- 香港:米埔内后海湾湿地为国际重要湿地;
- 台湾:划定75处重要湿地,含国际级2处(曾文溪口、四草湿地)、国家级41处(如关渡湿地、鸳鸯湖湿地等)。
四、其他代表性湿地
部分湿地虽未列入上述名录,但具有较高生态价值,如:
- 十大魅力湿地:包括扎龙、巴音布鲁克、西溪等;
- 小微湿地:通过专项决议加强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