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近亲属的认定标准如下:
一、近亲属的法定范围
近亲属主要包括以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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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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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 (包括公婆、岳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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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 (包括婚生、非婚生、养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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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姐妹 (包括同父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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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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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女、外孙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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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如配偶、父母、子女)
二、近亲属与家庭成员的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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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亲属 :依据血缘或婚姻关系确定,如配偶、父母、子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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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 :在近亲属基础上,增加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如配偶、父母、子女。
三、法律适用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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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律
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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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法律
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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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养义务
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时另一方可要求给付扶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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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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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 :近亲属可作为原告或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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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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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 :一般指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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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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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系血亲 :指非直系血亲,但需在三代以内,如兄弟姐妹、叔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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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生活 :以实际共同生活为认定标准,如长期共同居住、经济依赖等。
以上标准综合了《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适用于民事诉讼、继承、婚姻等法律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