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家庭申请救助的流程和材料要求如下:
一、申请对象与申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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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主体
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居民家庭或个人均可申请,无法自行申请的家庭可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为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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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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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难型临时救助:向急难事件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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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型临时救助:向户籍地或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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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需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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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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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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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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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类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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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 :需提供《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试行)》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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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专项补助 :学生需提交家庭受灾情况说明及学校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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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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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当地政务平台提交申请材料,上传身份证、户口簿等文件,等待审核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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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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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户籍地或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申请及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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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通过后,进入村(居)委会公示期(通常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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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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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申请
申请人可委托他人代为申请,需提交委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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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与居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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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户籍地不一致的,向常住一方户籍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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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市户籍人员需承诺未在户籍地纳入社会救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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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时效
乡镇人民政府需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县级民政部门随机抽查核实后作出决定。
五、其他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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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协同 :县级民政部门可要求户籍地部门提供家庭经济状况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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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情况 :遭遇突发临时困难的家庭可向乡镇人民政府直接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建议申请前咨询当地民政部门,具体材料要求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略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