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中的医疗保险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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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报销:
- 医保药品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甲类药品基本纳入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按标准报销;乙类药品报销80%,剩余20%由个人自负;丙类药品为自负药品,不予报销。
- 不在基本医保报销范围的药品包括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水)果类、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和口服泡腾剂、血液制品及蛋白类制品(特殊适应症与急救、抢救除外),以及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不予支付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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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疗项目报销:
- 诊疗项目需满足临床诊疗必须、安全有效、费用适宜,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且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定点医疗服务范围内等条件,才可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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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设施报销:
- 基本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报销涵盖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参保人员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所必须的生活服务设施,如住院床位费或门(急)诊留观床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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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支付范围:
-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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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纳入报销范围的费用:
- 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医疗费用;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医疗费用;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等,均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社保中的医疗保险范围广泛,涵盖了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等多个方面,旨在为参保人员提供全面的医疗保障。但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医疗费用都能通过医保报销,具体报销范围还需根据当地医保政策和个人实际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