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辽宁农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具体如下:
一、基础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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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标准
目前全省统一执行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 85元 ,由省级财政承担80%,市县财政承担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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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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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4年以来,辽宁已累计7次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基础养老金从55元增至13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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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连续缴费15年以上的参保居民,每多缴1年,每月增发养老金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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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账户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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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公式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39(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计发系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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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与待遇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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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100-3300元/年,共12个档次),多缴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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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贴:最低缴费100元补贴30元,最高缴费3300元补贴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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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总待遇示例
- 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总待遇范围为每月 85元(基础)+个人账户储存额÷139元 ,最高可达 约150元/月 (视缴费档次和个人账户积累)。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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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资金可依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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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保试点阶段(2014年前)已年满60周岁的农民可直接领取基础养老金,无需缴费。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5年最新政策及近年调整情况,具体待遇可能因地区财政状况有所浮动。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获取实时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