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2025年退休金计算公式根据参保类型和地区政策有所不同,主要包含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部分地区适用)三部分。以下是具体计算方法和注意事项:
一、基础养老金计算
基础养老金以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计算公式为: $$ \text{基础养老金} = \frac{\text{退休上年度社平工资} + \text{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 \times \text{缴费年限} \times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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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上年度社平工资 :通常为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部分地区可能采用当年养老金计发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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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等于退休时当地社平工资乘以个人平均缴费指数(实际缴费指数与视同缴费指数的加权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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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 :含视同缴费年限(统账改革前)和实际缴费年限,统账改革前缴费年限每满1年计1.2%,改革后每满1年计1%。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
个人账户养老金为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公式为: $$ \text{个人账户养老金} = \frac{\text{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text{计发月数}} $$
- 计发月数 :根据退休年龄确定,例如60岁退休为139个月,55岁为170个月,50岁为195个月。
三、过渡性养老金(部分地区适用)
对于在统账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公式为: $$ \text{过渡性养老金} = \text{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times \text{统账结合前缴费年限} \times 1.2% $$
- 统账结合前缴费年限 :仅计算改革前的连续工龄。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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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调整 :部分地区可能将基础养老金计算基数调整为退休时上年度社平工资的90%-130%,具体比例由地方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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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性系数差异 :不同地区对统账改革前的缴费年限补贴比例不同,例如山东省为1.3%,北京市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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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档标准 :基础养老金最低不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个人账户养老金最低为35元/月。
五、示例计算(假设数据)
以某地为例,50岁退休职工基础养老金计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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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上年度社平工资:7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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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平均缴费指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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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30年 $$ \text{基础养老金} = \frac{7500 \times 1.2 + 7500}{2} \times 30 \times 1% = 450 \text{元} $$
个人账户养老金(假设账户储存额为12万元): $$ \text{个人账户养老金} = \frac{120000}{139} \approx 864 \text{元} $$
总养老金为:450元(基础) + 864元(个人账户) = 1314元 (未含过渡性养老金)。
以上公式和说明综合了全国通用规则及部分地区政策,具体计算以参保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