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评价的六个方面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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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品质 :主要考察学生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认知与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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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素养 :包括知识文化素养、法律及自律意识、弘扬传统美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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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能力 :考察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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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与合作 :包括参与小组讨论的能力、自主钻研和探索的能力、沟通交流的能力、动手操作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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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与健康 :考察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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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美与表现 :包括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
建议在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不仅关注学术成绩,也要重视品德修养、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能力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