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1607
渔业水质检测标准是确保水产养殖环境健康、保障水产品安全的重要规范。综合权威信息,主要标准及检测项目如下:
一、标准适用范围
适用于鱼虾类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及水产增养殖区等渔业水域,涵盖淡水和海水环境。
二、主要检测项目
根据《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系列),需重点检测以下项目:
- 常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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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值 :淡水6.5-8.5,海水7.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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溶解氧 :≥6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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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氮、总磷 :需符合水产养殖水体的动态平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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浊度 :≤5mg/L
- 重金属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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汞(Hg):≤0.0005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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镉(Cd):≤0.005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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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Pb):≤0.05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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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金属(如铬、铜、锌、镍等):需参考最新版本标准
- 有机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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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种农药残留(如六六六、滴滴涕、马拉硫磷等):需低于规定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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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类物质:需符合水产养殖水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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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化物、氟化物等:需控制在安全范围内
- 微生物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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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大肠菌群:≤5000个/L(养殖贝类≤500个/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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菌落总数:需符合水产养殖标准
- 物理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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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膜/浮沫:水面不得有明显油膜或浮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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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度/臭味:水体不得有异色、异臭、异味
三、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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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监测频率 :需根据养殖类型和水体环境定期检测,通常建议至少每月检测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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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处理 :若检测指标超标,需及时排查污染源并采取整改措施,确保水质达标后方可恢复养殖
四、引用标准
检测方法需参照国家相关标准,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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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值 :玻璃电极法(GB7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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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汞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7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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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铅 :原子吸收光谱法(GB7470)
以上标准综合了多个版本,当前有效标准为 GB11607-2017 ,部分项目仍采用旧标准(如GB11607-1989),需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