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主板和中小板对半年报业绩预告有强制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深交所主板半年报业绩预告强制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在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在半年度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业绩预告:
- 净利润为负值:如果公司预计半年度净利润为负,必须进行业绩预告。
- 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如果公司预计半年度净利润从亏损转为盈利,必须进行业绩预告。
- 净利润剧烈波动:如果公司预计半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必须进行业绩预告。
- 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如果公司预计半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必须进行业绩预告。
- 营业收入低于1千万元:如果公司预计半年度营业收入低于1千万元,必须进行业绩预告。
深交所中小板半年报业绩预告强制规定
深交所中小板的半年报业绩预告规定与主板相同,具体要求如下:
- 净利润为负值:如果公司预计半年度净利润为负,必须进行业绩预告。
- 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如果公司预计半年度净利润从亏损转为盈利,必须进行业绩预告。
- 净利润剧烈波动:如果公司预计半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必须进行业绩预告。
- 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如果公司预计半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必须进行业绩预告。
- 营业收入低于1千万元:如果公司预计半年度营业收入低于1千万元,必须进行业绩预告。
业绩预告的时间要求
对于深交所主板和中小板,半年报业绩预告的时间要求为半年度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即7月15日前。
深交所主板和中小板对半年报业绩预告有明确的强制规定,主要针对净利润为负、扭亏为盈、净利润剧烈波动、期末净资产为负以及营业收入低于1千万元等情形。公司需在半年度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业绩预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