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及相关规定如下:
一、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 × 产假天数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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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以职工生育或手术时所在单位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期间在职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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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天数 :正常产假为98天,难产(如剖宫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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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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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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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高于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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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计算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以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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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发放流程
- 由用人单位先垫付生育津贴,再由社保经办机构拨付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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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条件
- 女职工需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含)以上并参保,男职工需连续缴费满10个月且配偶符合条件。
三、示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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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某单位2024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500元,女职工顺产产假158天,则生育津贴为: $$6500 ÷ 30 × 158 ≈ 34167 \text{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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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示例 :若为难产(产假173天),则津贴为:
$$6500 ÷ 30 × (98 + 15) ≈ 21417 \text{元}$$
以上计算均以2025年3月政策为准,具体金额可能因地区细则或医院等级略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