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根据不同的参保类型有所不同,主要分为职工医疗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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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疗保险
- 单位缴费基数:一般按照本单位上一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月平均数作为单位缴费基数。如果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则按60%核定缴费基数;若高于300%,则按300%核定。例如,某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为4000元,而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6000元,那么该单位缴费基数应按6000元的60%即3600元核定(假设低于60%)。
- 个人缴费基数:通常与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挂钩。当职工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时,缴费基数按60%核定;超过300%的部分不作为缴费基数。比如,某职工月工资为3000元,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5000元,其个人缴费基数应按照5000元的60%即3000元核定(假设低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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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
- 自2023年1月1日起,宜昌市灵活就业人员的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的70%。以6000元为例,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即为6000×70% = 4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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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疗保险
- 居民医保没有明确的缴费基数概念,而是采取定额缴费的方式。2024年度宜昌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20元。
宜昌市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因参保类型而异,职工医保根据单位和个人工资情况按一定比例核定,灵活就业人员按社保缴费基数标准的一定比例确定,居民医保则是固定缴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