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刷医保卡通常会使用个人余额,但具体情况因地区政策和医保结算方式而异。
在大多数地区,参保人员在门诊就医时,符合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在经过门诊统筹报销后,个人需要承担的部分可以使用医保卡中的个人余额支付。例如,在大连市,参保人员在门诊就医使用医保个人账户缴费时,医保系统会自动计算出统筹基金支付部分和个人承担部分,个人仅需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或现金缴纳个人应当负担的医疗费用。
部分地区还允许个人账户资金实行家庭共济,参保人员的家庭成员可按照个人账户使用范围规定,共济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如北京市规定,2022 年 12 月 1 日起,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资金可由家庭成员共济使用,在定点医药机构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时,应先使用完本人个人账户资金,再按备案顺序使用他人个人账户资金。
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苏州市规定,园区医保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往年结余金额超过 6000 元以上的部分,自动直接结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发生的个人自费的准字号药品、医疗器械(耗材)和诊疗项目的费用。这意味着在这种情况下,门诊费用可能优先从这部分超额结余中支付,而不是直接使用普通的个人账户余额。
门诊刷医保卡是否使用个人余额以及如何使用,需要根据当地的医保政策来确定。建议参保人员了解当地医保政策,以便在门诊就医时正确使用医保卡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