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政策,逾期申报首次免罚需符合以下条件及流程,具体规则如下:
一、适用条件
- 首次违法
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需为首次发生逾期申报行为。 - 及时改正
- 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补报并缴纳税款;
- 或在收到《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后,于规定期限内完成补申报及缴款。
- 危害后果轻微
未造成税款流失、偷税骗税等严重后果。
二、适用范围
- 适用情形:未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资料等事项(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
- 例外情形:
- 涉及食品安全、危险品、传染病检疫等直接关系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不适用免罚;
- 存在主观恶意(如藏匿、虚假申报等)或重复违法的,将依法处罚。
三、办理流程
- 线上处理
- 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逾期申报简易处罚”模块查询逾期记录;
- 接收并确认《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按要求补申报及缴款;
- 系统自动判定符合条件后,推送《首违不罚承诺书》及《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 线下处理
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补申报材料,由人工审核确认是否符合免罚条件。
四、注意事项
- 时间限制:需在《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规定的截止日期前完成补申报。
- 后续合规:若再次逾期,将面临罚款(如2000元以下)并影响纳税信用评级。
- 政策更新:部分地区可能扩展适用场景(如资料报送、票证管理等轻微违法),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五、政策依据
- 《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
- 海关总署关于“初次违法免罚”清单的修订规定。
如需具体操作指导,建议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属地税务机关核实最新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