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 2024 年 5 月 1 日起落地实施生育津贴 “免申即享” 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 区内生育:参保女职工在自治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完成生育住院医疗费用医保结算后,相关信息会通过医保信息平台实时推送至经办机构,系统自动校验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信息并核算生育津贴,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津贴拨付。此前需要女职工出院后准备诊断证明或出院小结、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现在通过数据应用完成生育津贴支付业务自动申报,实现了业务免申请办理、免递交材料。
- 区外生育:在区外定点医疗机构以及 “免申即享” 实施前分娩的职工,可登录内蒙古医保公共服务平台上传相关材料,即可完成生育津贴的申领。
女职工需要自行通过 “医保鄂帮办” 微信小程序或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 内蒙古医保专区进行银行信息维护,以便接收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为:生育津贴 =(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0 天)× 领取生育津贴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