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每年免一次
根据湖南省关于逾期申报税款处罚的最新政策规定,逾期申报的处罚机制并非每年免一次,而是根据逾期次数和原因综合判断。具体政策如下:
一、免罚条件与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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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税种覆盖
适用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主要税种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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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次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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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逾期 :自税务部门责令限期申报之日起15日内补报并缴纳税款的,可免予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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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逾期 :若连续逾期不超过3次(含),且能提供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证明,可免予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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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不可抗力导致逾期申报的,可申请免罚款。
二、罚款与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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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申报仍需缴纳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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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金额根据逾期天数和税款金额计算,具体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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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 :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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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税务机关可责令限期缴纳,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并处滞纳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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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期限与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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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需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的期限内完成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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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特殊原因申请免罚时,需提供如医院证明、事故证明等有效材料。
四、政策目的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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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政策通过调整免罚条件(如延长首次免罚期限至15天),降低纳税人首次违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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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应关注税务机关发布的最新通知,避免因政策调整影响合规。
综上,湖南省逾期申报的免罚政策并非每年免一次,而是根据逾期次数、原因及补报情况综合判断。建议纳税人及时关注税务机关通知,规范申报行为。